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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  议  书

来源: 高台县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0-11-24 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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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天蓝地绿、水净气爽是我们的共同心愿。为全面提升民用煤监管工作水平,有效减少燃烧不符合民用煤执行标准煤炭造成的环境污染,持续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共同建设守护美好家园,特向全县干部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做民用煤管控的宣传员。自觉学习贯彻《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关心社会环境问题。积极学习了解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执行标准煤炭的危害,带动亲人、朋友参与民用煤管控行动。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做民用煤管控的践行者。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绿色低碳行为习惯。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及时将生产、生活用煤改用清洁、符合质量要求的环保燃料,自觉拒绝和抵制使用劣质散煤,主动到煤炭配送网点购买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争做民用煤管控的拥护者和带动者,从源头上消除煤炭粉尘和燃煤超标排放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全县空气质量。煤炭经营户要主动入住交易网点进行规范经营。

三、做民用煤管控的监督员。爱护环境、保护生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是每一个村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广大村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以身作则、踊跃监督,主动劝阻、共同抵制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民用煤执行标准煤炭的行为,对违法违规销售、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执行标准煤炭的行为及时举报,举报电话6623177。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行动,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贡献自己的力量,让高台的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高台县煤质管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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