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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办公室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高台县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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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1-00021
文号
高政办发〔2021〕10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1-03-10 16:37:5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现将《高台县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办公室

2021年2月28日


高台县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性农业保险对农业灾害救助和经济补偿的作用。根据《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甘农发〔2020〕10号)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省财政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下达2021年农业保险计划的通知》(甘农财发〔20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围绕我县草畜、蔬菜、制种等特色产业发展,深入开展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工作,努力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提供风险保障。

二、总体思路

(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增加农业经营主体保险供给相结合。在优先保障已脱贫建档立卡户的基础上,不断加大对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供给,发挥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提升全县农业产业应对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保障重要农产品安全。优先将玉米和能繁母猪、育肥猪纳入种养产业综合保险,切实保障全县粮食安全和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水平。

(三)稳步扩大保险范围。鼓励保险机构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积极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及附加险等,探索开展“农业保险+期货”,更好地满足各类主体的风险保障需求。

三、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工作,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风险保障,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健全中央补贴品种、省级补贴品种、“一县一(多)品”共同发展的农业保险品种体系;完善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成本+目标价格”互相补充的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拓宽农业保险服务领域,逐步形成“多维度、多层次、多方式”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责任分工。各镇政府是农业保险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

要会同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落实保险工作任务;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各镇抓好种植业面积落实、畜禽免疫和疫情处理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做好资金拨付、结算并加强对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监管。县发改局负责建立农产品价格采集和信息发布机制。县商务局负责配合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全县农牧业基础数据,协助核实承保数据的真实性。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提醒做好气象灾害防范,免费提供气象灾害证明。保险经办机构要制订投保清单,详细列明投保农户投保信息,将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及时发放到户。

(二)承办机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公司承办新坝镇、南华镇、合黎镇种养产业综合保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公司承办巷道镇、骆驼城镇种养产业综合保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台县支公司承办宣化镇、黑泉镇、罗城镇种养产业综合保险。

(三)保险服务。保险经办机构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政治站位,严禁擅自变更保额和费率,要从保障农业生产、服务乡村振兴的大局出发,积极向群众宣传农业保险政策和相关知识,依法依规开展农业保险防灾防损、查勘定损、承保理赔等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同时,各承办保险机构要加强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保险工作台账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执行农业保险“周报告、旬调度”工作制度,按周向县农业农村局报送农业保险承保进展情况。

(四)保费结算。保费补贴采取预拨清算方式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按季度核实农业保险签单进度,预拨相应的保费补贴资金,年末根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对年度保费补贴资金进行逐级清算拨付,不得跨年拖欠保费,保护保险机构合法权益,提高保险服务质量。

五、补贴品种和范围

(一)中央补贴品种。农业保险中央补贴品种有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玉米4个品种,参保对象为全县种养殖企业、合作组织、农户。保险金额、费率参照《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甘肃银保监局<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甘肃省2021—2023年农业保险助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甘农发〔2020〕10号)标准执行。

    1.能繁母猪(成本保险)。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为1500元,费率5%,保费75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7.5元(50%)、省财政补贴15元(20%)、市县财政补贴7.5元(10%)、农户自缴15元(20%)。

    投保条件:能繁母猪月龄需在8月以上(含)。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母猪直接死亡,承办公司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赔偿:猪丹毒、猪肺疫、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毒、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病毒、猪传染性肠胃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免疫副反应;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能繁母猪的死亡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2.奶牛(成本保险)。(1)荷斯坦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为10000元,费率5%,保费5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0元(50%)、省财政补贴150元(30%)、市县财政补贴50元(10%)、农户承担50元(10%);(2)西门塔尔奶牛,每头奶牛保险金额为8000元,费率5%,保费40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00元(50%)、省财政补贴120元(30%)、市县财政补贴40元(10%)、农户承担40元(10%)。     

投保条件:奶牛月龄需在8月以上(含)。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承办公司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赔偿:火灾、爆炸;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雷电、风灾、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震;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症、日本血吸虫病。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疾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奶牛死亡,保险人也负责赔偿,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3.育肥猪(成本+目标价格保险)。每头育肥猪保险金额为1000元, 费率5%,保费5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25元(50%);省级财政补贴10元(20%);县级财政补贴5元(10%);农户承担10元(20%)。

投保条件:育肥猪体重在15公斤以上(含)。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自然灾害、疾病疫病、意外事故、政府扑杀等原因导致保险育肥猪出栏前的死亡。由于市场价格波动造成保险育肥猪达到约定出栏体重时出栏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保险育肥猪死亡的赔偿金额应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高传染性疫病,政府实施强制扑杀导致育肥猪的死亡责任,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扣减政府扑杀专项补贴金额的差额为限。

4.玉米(成本保险)。(1)制种玉米,每亩玉米保险金额为1000元,费率3%,保费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12元(40%)、省财政补贴9元(30%)、市县财政补贴4.5元(15%)、农户承担4.5元(15%);(2)大田玉米,每亩玉米保险金额为600元,费率3%,保费18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7.2元(40%)、省财政补贴5.4元(30%)、市县财政补贴2.7元(15%)、农户承担2.7元(15%)。

投保条件:经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期间自保险玉米定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玉米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草鼠害。

(二)省级补贴品种。农业保险省级补贴品种有肉牛、肉羊、鸡、高原夏菜4个品种,肉牛、鸡的参保对象为全县养殖企业、合作组织、农户;肉羊参保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户;高原夏菜参保对象为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经营主体、全县100亩以上辣椒种植户和建档立卡户。

1.肉牛(成本保险)。每头肉牛保险金额为7000元,费率4%,保费28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40元(50%),建档立卡户自缴28元(10%);非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12元(40%),农户自缴56元(20%)。

投保条件:肉牛月龄需在8月以上(含)。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疫苗免疫过敏反应死亡;牛出血性白血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传染性胸膜肺炎、布鲁氏菌病、牛副结核病、牛焦虫病、日本血吸虫病、口蹄疫、炭疽杆病菌、伪狂犬病;吞食尖锐硬物引起的创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创伤性网胃炎或创伤性心包炎继发腹膜炎或胸膜炎。

2.肉羊(成本保险)。每只肉羊保险金额为700元,费率4%,保费28元。其中:省级财政补贴11.2元(40%),县级财政补贴14元(50%),建档立卡户自缴2.8元(10%)。

投保条件:肉羊体重10公斤(含)以上。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疫苗免疫过敏反应死亡;羊口蹄疫、炭疽、羊痘、布氏杆菌病、羊梭菌性疾病、血液原虫病、肝片吸虫病、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

3.鸡(收入保险)。每只鸡保险金额为40元, 费率5%,保费2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0.8元(40%),县级财政补贴1元(50%),建档立卡户自缴0.2元(10%);非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0.8元(40%),县级财政补贴0.8元(40%),农户自缴0.4元(20%)。

投保条件:投保鸡只数量达到100只以上(含)。

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一年,以保险单中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责任: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风灾、雷电、冰雹、冻灾;泥石流、山体滑坡;鸡新城疫、高致性禽流感、传染性支气管炎、传染性法氏囊、爆发性球虫、沙门氏菌、肠炎、慢性呼吸道、疫苗副反应病。

4.高原夏菜(成本+目标价格保险)。每亩高原夏菜保险金额为2500元,费率4%,保费100元。其中: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0元(40%),县级财政补贴50元(50%),建档立卡户自缴10元(10%);非建档立卡户投保的,省级财政补贴40元(40%),县级财政补贴40元(40%),农户自缴20元(20%)。

投保条件:单一品种种植规模100亩(含)以上的种植户可单独投保;种植面积不足100亩的,按所在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社为单位集体投保,同时应向保险人提供详细的种植信息和分户清单。

保险期限:根据高原夏菜的不同品种的生长周期及采摘期,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具体起止时间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保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鼠害导致保险高原夏菜在成熟期前发生损失且损失率达到30%(含)以上。由于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病虫鼠害及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导致保险高原夏菜在成熟期(收获期)的实际收入低于保险高原夏菜的约定收入。

(三)“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全县开办花卉制种、蔬菜制种2个“一县一(多)品”特色品种,参保对象为全县建档立卡户。

1.花卉制种(收入保险)。每亩花卉制种保险金额为3000元,费率4.5%,保费135元。县级财政先行承担90%、121.5元,按照“先行报备,年底奖补”的原则,待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落实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建档立卡户自缴10%、13.5元。

2.蔬菜制种(收入保险)。每亩蔬菜制种保险金额为2000元,费率4.5%,保费90元。县级财政先行承担90%、81元,按照“先行报备,年底奖补”的原则,待省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落实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建档立卡户自缴10%、9元。

投保条件:经政府部门审定的合格品种,符合当地普遍采用的种植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要求。

保险期限:自保险蔬菜制种、花卉制种定苗时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但不得超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范围。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花卉、蔬菜制种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20%(含)以上时,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病虫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险对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作用,认真执行农业保险联席会议制度,继续由县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安排协调农业保险相关工作,推动全县农业保险工作稳步开展,同时聘请市、县专业人员成立农业保险专家组,为农业保险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二)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在县级财政筹集本级保费补贴资金的同时,鼓励和引导各帮扶单位、农业龙头企业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帮助筹集保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和列支农业保险工作经费,通过多元化的保费筹集方式,有效降低县级财政和农户保费的筹集压力,为农业保险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资金保障。

(三)充分发挥农金室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快推动农金室的有效运行,打造一支服务农村金融保险的本土化、专业化队伍,解决农业保险承保和理赔到户“最后一公里”问题。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要按照规定与农金室(村委会)签订金融服务代办协议,约定相关费用、工作内容等,提升农金室运行效率。

(四)强化日常监督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对各镇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重点检查承保工作进度、查勘定损、赔款支付、资金管理的合规性,严厉打击虚构保险标的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编造虚假赔案套取保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各镇、相关部门要密切跟踪工作进程,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农业保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镇、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和保险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等手段,加大对农户风险意识的培训,向广大农户宣传普及农业保险知识和政策,提高其对农业保险的知晓度,进一步提高农户风险意识及参保意愿,使群众由被动参保向主动参保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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