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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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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19-00095
文号
高政发〔2019〕2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3-20 11:00: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8〕39 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8〕78号)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9〕10号)精神,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帮助失业人员转岗就业,强化培训服务, 促进就业创业,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经济发展扩大就业

(一)大力发展实体经济扩大就业容量。抢抓国家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政策机遇,加大基础设施和补短板项目建设力度,发挥投资带动就业效应。持续推进传统工业、服务业转型扩容升级,优先保障发展前景好、产出效益高、产业链条长的项目,辐射带动更多人员就业创业。对中小微企业综合应用政策引导、优化服务、资金扶持、人才支撑等举措,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发挥就业主渠道作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等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积极培育新动能创造就业岗位。聚力推进“互联网+”与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充分利用被列为全国首批“创新型县”的有利时机,巩固提升“双创”基地建设成果,大力实施就业创业“三大计划”,支持各类人才创业创新,催生培育新兴市场主体,带动更多劳动力高质量就业。积极发展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带动经济转型提质过程中培育壮大更多就业新动能,释放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商务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商联等负责)

(三)进一步拓展市场增加就业岗位。依托南华、盐池工业园区等重点产业园区,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充分利用“兰洽会”“西洽会”等各类投资贸易平台,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延伸产业链条,不断增加就业容量。不断构建旅游新格局,依托旅游合作体,以红色文化、历史文化、特色乡村文化为重点,发展复合型旅游产业,不断创造就业岗位。借力“一带一路”建设,完善商贸物流体系,加大“向西走出去”步伐,支持特色农产品、先进农业技术、农机装备等过剩产能“走出去”,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和盈利能力,帮助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县发改局、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县工商联等负责)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健全完善农村劳动力市场体系,扶持壮大劳务中介组织以及劳务经纪人、劳务带头人队伍,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强化劳务对接,提高组织化输转程度,促进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持续做好“一库五名单”数据库信息更新工作,动态监测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意愿、培训需求、技能特点和就业情况等信息,因户因人精准落实技能扶贫和就业扶贫措施。(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因地制宜建好“扶贫车间”。统筹落实各项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等各类经济组织在贫困村等方便贫困群众务工的地点兴办厂房式、居家式、合作社式等形式多样的“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就地就近稳定就业。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群体创办“扶贫车间”。被认定为“扶贫车间”的,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助。(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工商联负责)

二、优化营商环境助推就业

(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之以恒深化“放管服”“四办”改革,进一步整合内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审批程序,从重效率、重法治、重服务入手,建立多层次横向联动机制,提升一体化服务水平。逐步完善以企业个人信用为基础,政府信用为保障的机制,不断推进制度健全、覆盖广泛、监督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千方百计帮助企业解决创新难、融资难、盈利难等突出问题。加快落实减税降费、降电价、提高出口退税率等政策措施,为企业减负增效、维持正常运转提供保障。同时,努力为各类企业尤其是外贸企业调结构、开拓多元化市场等提供支持。(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负责)

(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加大全市“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实施力度,引导民营企业积极投资乡村振兴、全域旅游发展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民营企业发展空间。通过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切实减轻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负担,加快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收费减免政策,努力降低企业成本。完善落实各项促进民间投资政策,细化配套措施,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建立健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机制,建立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长效机制,开展“银企互动”,加强融资支持。发挥融资担保机构和再担保公司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参与补短板重大项目。(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税务局、人行高台县支行、县工商联负责)

三、支持企业发展增加就业

(八)强化企业稳岗支持。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50%的标准确定,上述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加大企业人才支持力度,每年争取选派1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的,从省拨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生活补贴;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与之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政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对吸纳本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1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对吸纳本县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生产经营主体,给予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负责)

(九)助力小微企业融资。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保贷、双创贷等贷款政策扶持力度,发挥资金“杠杆”作用,促进企业经济总量的扩张和质量提升。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市级融资担保基金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创业就业。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应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人社局、县工信局、人行高台县支行负责)

四、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

(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对于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从事个体经营,可给予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贷款额度可适当提高。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 (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l年以上劳动合同,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按政策试点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张掖市个人创业就业贴息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张政办发〔2015〕176号)和甘肃省人社厅、财政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67号)精神,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贷款额度、贷款次数同步提高至国家政策标准,将贷款人员范围扩展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贷款期限延长至三年,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按两年全额贴息执行。(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人行高台县支行负责)

(十一)提升载体孵化能力。认真总结推广“双创示范”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县级创业孵化基地布局,逐步建立符合我县产业结构的专业孵化载体。对认定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的,进行载体规模、运营能力、服务效能、孵化质量和带动就业等方面考核,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5-10万元资金补助。进一步加大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创建申报力度,积极推动创业孵化基地晋等升级。充分发挥基地孵化功能,每年培育50个“80、90后”青年创业主体,培树20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典型。鼓励孵化基地、行业组织开展创业大赛、职业技能比赛等活动。(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十二)扩大见习补贴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全县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对吸纳参加就业见习人员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00元。补贴期限与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五、提升职业技能促进就业

(十三)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坚持方便劳动者就近就地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原则,择优申报认定职业培训定点机构,以公办职业培训机构为主体,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为补充,逐步形成覆盖城乡、工种多样、布局合理、特色鲜明的职业培训体系。(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四)扶持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困难企业可组织开展职工在岗培训,所需经费按规定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经人社部门审核评估合格后,可由县就业补助资金予以适当支持。全面落实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发挥企业开展职工培训的主体作用,指导困难企业运用稳岗补贴资金,对转移到新岗位缺乏相应技能的职工,有针对性的开展相应等级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计划或技师培训等计划。(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负责)

(十五)完善失业人员培训补贴政策。依托全县职业培训定点机构,重点围绕区域支撑产业和新兴产业技能人才需求,根据失业人员培训意愿、年龄特征、文化层次等情况,分类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每人给予600-1500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对有创业意愿且具备一定条件的,组织开展实体创业培训或网络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每人给予500-19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持续推进家庭服务业职业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每年培训援助500名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实现就业。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培训期间再给予生活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政策每人每年只享受一次,且不可同时领取失业保险金。(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

(十六)放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条件。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取得初、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企业在岗职工,分别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的技术技能提升补贴,补贴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3年以上放宽至参保1年以上。参保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向人社部门申请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积极支持高层次技能人才带徒传技、技能攻关和技术创新,对批准设立为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积极为其申请一次性补贴3万元;对批准设立为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积极为其落实一次性补贴2万元。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不满1年劳动合同并开展技能培训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对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的企业,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补助。(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十七)实施好农民工技能大培训。紧紧围绕全市“10万农民工技能大培训”安排部署,以农村建档立卡劳动力、农村新生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农民工和返乡农民工为重点,紧扣产业发展和贫困劳动力就业需求,采取“送培下乡”“送培入企”等方式,分类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在技能大培训实施期间,每年对5000名以上农民工进行技能培训,推动劳务输出由劳力型向技能型转变,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培养储备实用人才。加强培训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和用工单位的对接沟通,促进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提升转移就业成功率。(县人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负责)

六、强化援助服务帮扶就业

(十八)强化失业人员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由失业保险基金发放失业保险金,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其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县域内常住失业人员可在人社部门窗口办理失业登记,申请享受本地就业创业服务、就业政策扶持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其中,大龄、残疾、低保家庭等劳动者可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就业援助。(县人社局、县医保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负责)

(十九)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打破就业服务“信息壁垒”,依托县、镇劳动力市场“1+8”服务布局,建立对象精准、信息准确、服务到户的就业信息服务网络。加快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结合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开展定期和专项招聘活动,逐步形成“10+N”活动格局,着力打造公共就业服务品牌,为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局势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提升社区就业服务能力,力争2020年市级充分就业社区申报认定比例达到100%。提升线上招聘平台服务能力,积极引导企业求职者主动使用“高台人才市场网”“张掖就业创业网”,逐步形成人才企业主动对接机制。(县人社局、县财政局负责)

(二十)保障困难人员生活。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给予临时生活补助,补助标准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我县消费水平等综合确定。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通过综合施策,帮助困难群众解困脱困。(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七、加强失业监测预警稳定就业

(二十一)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企业进行全面摸排,锁定受贸易摩擦影响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相关从业群体,建立工作台账,随时跟踪掌握情况,做到全面精准动态监测。不断优化调整监测企业样本,重点监测企业用工异常、岗位流失和职工下岗失业等情况,确保对规模性失业情况做到早监测、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同时,要指导县、镇劳务机构密切监测我县劳务输出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岗位和用工变化,及时掌握输转人员失业返乡情况,及时通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十二)健全失业预警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根据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等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按照分级预警、分层响应、分类施策的原则,健全完善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时,县人社局按规定做好相应预防处置工作,并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八、靠实工作责任保障就业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始终把促进就业放在突出位置,建立由县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统筹做好县域内促进就业工作。

(二十四)明确部门职责。人社部门要统筹协调促进就业政策制定、督促落实、统计监测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促进就业政策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立足职能职责,积极出台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开展更多有利于促进就业的专项活动,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二十五)提高服务效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向社会公布政策清单、申办流程、补贴标准、服务机构及联系方式、监督投诉电话,深入企业宣讲政策,了解困难、做好帮扶。对申请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和公共服务的困难企业、下岗失业人员,要建立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系统。要优化流程,精简证明,加强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资金规范便捷惠及享受对象。

(二十六)履行社会责任。要积极引导困难企业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通过转型转产、培训转岗等,多渠道分流安置职工,依法处理劳动关系。引导职工关心企业生存与发展,困难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就业岗位,稳定劳动关系。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就业观念,主动提升就业能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就业创业。广泛调动社会各界积极性,形成稳定、扩大就业的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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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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