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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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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4-0006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2-28 11:10: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Betway必威体育官网 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高台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的要求,现将《高台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实施方(2024-2025年)》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依据

为推进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加强辣椒标准化生产和全程质量控制,提高绿色食品辣椒基地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促进辣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中绿基〔2020〕149号)和《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公布第三十批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单位的通知》(中绿基〔2023〕10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对“三农”工作部署,坚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要求,立足我县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聚焦高台辣椒等优势产业,按照“政府推进、产业化经营、相对集中连片、适度规模发展”的原则,严格落实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绿色食品产业有序健康发展,为打造全国优质农产品直供基地、加快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推动农业大县向农业强县转变提供有力支撑。

三、工作目标

高台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重点围绕全面加强组织管理、基础设施和环保、生产管理、农业投入品管理、技术服务、监督管理、产业化经营“七大”体系建设开展,通过2024年-2025年两年期的创建,全县建立健全并有效运行基地管理体系,我县基地创建工作顺利通过国家验收并正式批准。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建设;二是强化建设标准,促进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三是加强监督管理,推进农业投入品管理体系建设;四是加强技术指导,推进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五是落实监管制度,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六是实施惠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七是促进企业与基地对接,完善产业化经营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基地建设任务,成立高台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镇和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协调绿色基地创建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协调、资金筹措、规划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组、技术指导组、质量服务组,具体承担基地创建业务性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是一项系统工程,对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进我县农业生产方式转变和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发挥着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的重要性、紧迫性,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保障基地工作力量,确保如期完成基地建设任务。

(三)强化日常管理。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在绿色食品原料基地建设与管理过程中,要注重日常工作资料的收集,工作资料包括开展各项工作时的方案、计划、总结、数据、会议记录、图片影像等内容。要确定专人及时将相关的佐证材料及电子档案进行归档,分类分册进行整理,以备上级检查验收时查阅。各镇于每年10月31日前将基地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县基地办,并全面做好迎接国家和省市检查验收。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县融媒体中心、相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介开展绿色食品原料基地的宣传活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通过印发传单、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提高农户对基地创建工作的重视程度。要加强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汇报沟通,及时上报绿色原料基地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各镇、各成员单位每季度向县基地办综合管理组报送信息不得少于2条。

(五)严格目标考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此项工作已纳入各镇、相关部门单位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各镇要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将创建任务纳入目标考核指标中进行重点推进,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保质保量完成创建工作。县基地办要组织绿色原料基地相关成员单位切实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领导重视、建设效果好的要通报表扬;对责任落实、工作开展滞后的要通报批评;对因履职不到位、影响国家和省市对我县创建现场检查结果的,将视其情况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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