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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高台县建筑领域2022-2023 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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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9/2022-00084
文号
高住建发〔2022〕14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建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生成日期
2022-11-02 09:58:13
是否有效

局属各单位,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商品预拌混凝土企业:

现将《高台县建筑领域2022-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高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日


高台县建筑领域2022-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冬季环境空气质量,切实做好全县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根据《高台县2022-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高环委办发〔2022〕5号)要求,结合我县建筑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

省市县大气污染“冬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PM10、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以严格管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为重点,全面强化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管控职责,细化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区域,严格落实工作机制,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推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切实解决建筑施工对冬季大气污染造成的突出问题,确保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改善。

二、“冬防”时间及范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为期5个月,在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预拌混凝土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扬尘污染防控主体责任

局属各单位,各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认真落实《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高台县2022-2023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常态化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积极构建企业自查、建设监理单位巡查、监管单位检查的三级联动防控体系,对落实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措施不到位的项目加强监管监测,全面强化联防联控联治,按照预警分级标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要求,提前采取应急减排措施,实施分级应急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降低污染程度。各建设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要清醒认识到我县大气污染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职责,狠抓责任落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最严厉的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企业主体责任,强力推进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全力营造干净、整洁、文明的施工环境。

(二)明确工作职责,严控建筑施工扬尘污染

1.局属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进一步加强建筑领域扬尘管控治理工作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要加强城区既有房屋拆迁施工备案和既有房屋拆迁区域裸露土地覆盖管理。县建筑管理站要结合全县在建建筑工地冬季停工安全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冬季停工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的落实,要求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值班制度,对施工现场建筑散料和渣土进行及时覆盖,裸露土地进行覆盖或硬化,定期进行停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进行冬季施工的项目严格落实备案制度,督促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六个百分百”和“四个一律”措施。县园林绿化局要加强城区未开发裸露土地的管理,对暂不开发建设的土地进行临时覆盖或绿化管理,尽量减少扬尘源,确保我县大气质量进一步提升。

2.各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冬防”工作各项要求,切实做好辖区内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必须进行覆盖,对下年度暂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裸露地面必须提前做好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计划。要针对冬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特点,督促建设项目施工单位从严从细落实施工区域标准围挡、施工物料覆盖堆放、施工现场驶出车辆冲洗清洁、工程渣土车辆密闭拉运、施工现场裸露地面覆盖或硬化、施工环节所有进行土石方或与土石方相关的施工一律落实湿法作业的建筑施工“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3.各施工企业要高度重视冬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严格按照房屋市政工程施工扬尘防治的要求,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规范标准,细化今冬明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企业领导带班制和隐患排查制。施工企业在冬季停工之前,要对所有施工项目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和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对施工场地内的裸露区域和堆料场进行全覆盖,防止起尘,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指派专人值班,严禁使用高污染燃料生火取暖和随意焚烧垃圾。对仍需要进行冬季施工的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各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冬季施工方案,经项目建设、监理单位审核,报我局审批备案后,方可组织施工,以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各监理企业要加强对施工环境和文明施工的监理力度,对需要进行冬季施工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冬季施工方案及冬季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防施工企业使用高污染燃料生火取暖保温等违规施工行为,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要形成专项检查整改台账,并督促施工企业定时限、定人员、定措施、定资金加以整改,对冬季停工的建设项目,要确保施工现场裸露地面和建筑散料全覆盖,督促施工落实冬季值班值守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煤烟等安全防护工作。

(三)强化费用保障,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措施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按时足额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工程监理企业要严格依据《安全生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履行监理职责,加大监理力度,强化日常巡查,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做好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严把费用审批关口,将安全文明措施费申请使用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情况相结合,全程监督施工企业把此项费用落实到施工各个环节,对达不到条件要求的施工项目不予审批安全文明措施费用,切实保障整治措施落地。

(四)突出行业重点,严把扬尘污染防治关口

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要认真对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严格按照《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加强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运输管理的通知》(张市建〔2017〕177号)、《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加快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张市建〔2017〕505号)要求,对厂区进出入车辆要冲洗,拌合用砂石等散料要实施厂棚化封闭储存,厂棚内堆放物料区域要安装喷雾、喷淋抑尘设备,在装料、卸料时要有喷雾等抑尘措施,混凝土运输车辆要有防漏带和防漏闸板等防滴撒措施,确保达到厂区围挡美化、厂区道路硬化、物料储存封闭化、运输车辆清洗化、产品运输规范化,严防预拌混凝土在生产运输过程中对城市道路、环境造成污染。对违反扬尘污染管理规定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必须实施停产整顿,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五)持续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

各施工企业要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各项工作。在建项目施工企业按月开展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并将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作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的重要考评事项进行考量,考评结果将与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延期、企业诚信和评奖挂钩,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扬尘防治责任。

(六)建立检查台账,完善扬尘污染整治资料

各施工企业要对冬季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情况开展定期排查整治工作,并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切实做到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常态化开展,巩固建筑施工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成果。要认真做好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各施工企业请于每月末25日前将《高台县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自查表》及支撑资料报送至县建筑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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