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罗城镇>>三公经费及预决算

罗城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82/2024-00002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罗城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罗城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1-30 11:12:00
是否有效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转发<财政部全球领先体育平台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 2024 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调整。结合实际制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扶持壮大龙头企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大力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强化劳动力技能培训,做好农村劳务输转,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完善公益设施和基础设施。加强教育、科技、卫生和精神文明建设,繁荣发展农村文化,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教育,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加强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质量监控等社会管理,健全农民权益保障机制,维护农村社会公平正义。建立健全应急保障体系,加强突发事件预警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重视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村民自治,引导农民有序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进村务公开,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农村社会自治功能。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罗城镇设5个党政内设机构,规格均为股级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卫生健康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直属事业单位

罗城镇设下5个事业单位,均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原则上为副科级。分别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中心、农村公路管理所)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文化站)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派驻机构

派驻机构4个,分别是:罗城派出所、罗城司法所、罗城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罗城畜牧兽医工作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496.6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3年预算增加613.27万元,增加6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674.37万元,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74.37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496.6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1496.6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13.27万元,增加69.4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674.37万元。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4)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1.21万元;

2.教育支出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40.82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

8.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61.33万元;

1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

11.其他支出0万元;

12.转移性支出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674.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96.64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 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819.62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63.75万元,减少7.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干部人员减少,所需经费减少。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677.02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77.0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收入674.37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0个。

其他项目2个,主要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和人大代表活动费。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5.5万元,2023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2023年无变化。

4.培训费0万元,比2023年度预算减少0.3万元,主要原因是无新录入需参加初任培训的公务员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无变化。

“三公”经费预算9.8万元,2023年无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83.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59万元,增加8.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人员所需取暖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3.7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761.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592.89平方米,价值380.79万元。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价值19万元。无单价 20 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 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0.28万元。其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个,主要是其他利息收入,计划征收0.28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罗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项目概况:高台县罗城镇位于高台县城西45公里处,下辖13个行政村,88个村民小组,4627户12189人。镇人大配备人大主席1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1名,设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人大代表之家,张家墩村设有代表联络站。全镇共有市人大代表1名、县人大代表15人、镇人大代表为53名,分为“三个代表”小组,共划分22个选区。镇人大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重要制度载体作用,注重加强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实践和探索,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乡镇人大履职实践。立项依据:用于镇人大代表活动的各项费用支付,例如人代会所需会议用品的购买、观摩活动租车、慰问困难群众等。实施主体:高台县罗城镇人民政府。实施周期:一年。实施计划:计划2024年实施,2025年全面完成。年度预算安排2.65万元。预期总体目标:按时完成人大代表活动费各项支出,包括日常办公经费、人大代表误工补贴发放、人大代表外出视察租车等费用,确保人大代表各项活动按期完成。(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部门按照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完整实现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个,主要是2024年罗城镇人大代表活动费,涉及财政支出2.65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个,涉及财政支出2.6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4年本单位纳入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表及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