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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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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0/2021-00022
文号
关键词
药品集中采购;甘肃省;采购办公室;地区药品;集中采购;药品采购;药品价格;采购量;联盟;采购
发布机构
高台县医保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医保局
生成日期
2021-04-14 17:58:03
是否有效

1.什么是中选药品。 2019年9月30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

2.什么是中选甘肃药品。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公布的联盟地区(甘肃)药品集中采购中选品种。

3.非中选药品的范围。指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25个同通用名同品规非中选药品。

4.中选价格和药品支付标准。指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公布的中选药品价格;以联盟地区中选药品价格作为甘肃省医保药品的支付标准。

5.配送企业如何确定。各统筹区遴选或备案,受中选药品生产企业委托,为甘肃省配送药品的药品经营企业,取得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配送资格。

6.确认采购量如何确定。以2018年甘肃省药品采购平台统计汇总分解到全市各级医疗机构确认的采购量。

7.采购平台。药品采购统一登录甘肃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的国家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结算及监测系统进行采购和协议签订。

《张掖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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