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样本)
(异地就医备案)
一、基本信息
(一)申请人
姓名: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编号:
(二)行政机关
名称:高台县医疗保障局 联系方式:0936-6629726
二、行政机关告知
(一)证明事项名称
本人异地户口本、异地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明、单位派出文件、务工证明、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其中一项。
(二)证明用途
异地就医安置备案。
(三)设定证明的依据
《张掖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9〕74号)就医管理: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异地就医实行备案和动态管理制度。外出务工、长期在县域外居住和因病情需要跨县区和跨市(跨省)住院的,应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四)证明的内容
异地务工创业、就学、长期居住。
(五)告知承诺适用对象
本证明事项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替代证明,申请人不愿承诺或无法承诺的,应当提交规定的证明材料。
(六)承诺的方式
本证明事项采用书面承诺方式,申请人愿意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交本人签字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
本证明事项必须由申请人作出承诺,不可(可)代为承诺。
(七)承诺的效力
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八)不实承诺的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甘肃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对执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办理有关事项的,依法作出如下处理:
1. 取消异地安置备案,本年度不再受理。
2. 住院费用按未办理异地备案政策报销。
三、申请人承诺
申请人现作出下列承诺:
(一)已经知晓行政机关告知的全部内容;
(二)自身已符合行政机关告知的条件、要求,具体是:
本人、亲属或委托人
(三)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四)本告知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
(六)上述承诺是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申请人签名: 行政机关(公章):
日期: 日期:
(本文书一式两份,行政机关与申请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