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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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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4-0013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1-10 14:55:00
是否有效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7〕43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72号)以及财政农业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二、补助对象及范围

发放对象: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支持对象是村级防疫员。

补助范围;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开展动物强制免疫、扑杀、销毁、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劳务补助。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0元,省级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400元,市级和县级财政分别按每人每年不低于1400元进行补助,确保防疫员工资每人每年不少于4000元。

四、办理程序

资金发放流程。动物防疫基层工作人员补助经费在春秋两季动物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由各镇汇总上报防疫员使用考勤、考核结果、“社保卡”信息等项目相关表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审核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局分管领导,财政局分管科室审批盖章后,确定发放金额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考核结果,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支付到防疫员个人账户。

五、资金发放

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并联合县财政局将下达资金文件及审核无误的花名册传送至各镇。按照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资金发放流程,由代发银行通过“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将资金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户,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和资金发放台账登记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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