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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动物疫病强制扑杀补助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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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4-0013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生成日期
2024-01-10 14:25:00
是否有效

一、政策依据

《甘肃省兽医局 甘肃省财政厅 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甘兽医〔2016〕80号);《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2〕72号)以及财政农业资金管理有关规定。

二、补助对象及范围

补助对象:县域内按规定被依法强制扑杀的养殖场(户)。

补助范围:国家强制免疫病种。

三、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猪8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禽15元/羽,马12000元/匹,中央财政补助比例为80%,省级财政补助比例为20%。奶牛和羊的扑杀补助标准维持省上确定标准:奶牛9600元/头,中央财政补助4800 元/头,省级财政补助4800元/头;羊600元/只,中央财政补助400元/只,省级财政补助200元/只。

四、办理程序

由国家、省、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动物疫病防控机构按规定认定后,详细进行记录统计,逐级上报,下年度按标准进行补助。    

资金发放流程:由各镇汇总上报扑杀明细、“社保卡”信息等相关表册,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审核后,上报农业农村局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后,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人、局分管领导,财政局分管科室审批盖章后,确定发放金额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支付到养殖场(户)个人账户。

五、资金发放

由县农业农村局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补贴资金支付到“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并联合县财政局将下达资金文件及审核无误的花名册传送至各镇。按照相关操作步骤完成资金发放流程,由代发银行通过“高台县惠农资金代发户”将资金发放至农户“社保卡”账户,并按相关要求做好发放信息公示和资金发放台账登记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936-662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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