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基层结算快返水最高>>社会保险

【政策解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待遇简答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288
文号
关键词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待遇;参保;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关系;社保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5-27 09:35:00
是否有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待遇简答

1.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答: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城乡居民如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到哪里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城乡居民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通过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协办员或乡镇(街道)事务所或县社保机构等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县社保机构自收到参保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会将审核结果告知参保申请人。

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按年缴费。从2020年起,我省设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2个档次。今后将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适时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4.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府给补贴吗?

答:我省对选择400元及以下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30元,对选择500元至2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60元,对选择2500元和3000元缴费档次的城乡居民,省级财政补贴90元。部分市县也加大了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补贴力度,增加了市级财政补贴和县级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5.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在什么时间缴费?如何缴费?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按年度缴纳,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确定缴费金额,通过微信、支付宝、税务大厅等税务部门提供的各类缴费渠道缴费。

6.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何办理养老保险费补缴手续?

答:需要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需补缴的年度和金额,持补缴核定单通过税务部门指定的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7.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怎么办?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蓄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在本县范围内迁移户籍的参保人员,不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8.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可以跨地区转移保险关系吗?

答: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再转移,继续在首次待遇领取地领取待遇。

9.哪些资金可以记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答: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村(社区)集体补助资金,省、市州、县市区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政府代缴的养老保险费、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资金,利息和其他收入。.

10.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答: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从何时起享受养老保险待過?

答:参保人员从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1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什么构成?

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13.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到哪里办理?

答:社保机构会定期查询即将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通过数据比对生存状态、参保状态和缴费状态,调取权益记录,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告知书》,通过互联网服务渠道或线下服务渠道通知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参保人员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通过线下服务渠道现场办理。县社保机构会在收到待遇领取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表》,供参保人员确认待遇计发标准。对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会在收到待遇领取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参保人原因。

14.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标准是什么?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

15.我省的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的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将高龄老人生活补贴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范围,合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60元,80- -89周岁每人每月25元,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提高高龄老人生活补贴标准,具体补贴标准由各市县政府确定。

16.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丧葬补助金标准是多少?

答:我省的丧葬抚恤金标准为中央和省级12个月基础养老金之和。目前我省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中央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93元、省级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20元,共计每人每月113元。

17.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掌握个人权益记录信息?

答:社保机构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将参保人员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以下简称《对账单》)通过政府网站或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告知本人。参保人员也可通过线下服务渠道或登录国家社保平台、人社政务服务平台、掌上12333、甘肃省人社厅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查询打印《对账单》。

18.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通过哪些渠道完成待過领取资格认证?

答:参保人员可通过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认证”模块及“甘肃人社生物识别认证”手机APP线上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认证期结束前尚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社保经办机构将通过打电话、发消息、上门提醒、联系其监护人等方式协助参保人员完成认证,并为行动不便、高龄老人优先提供上门服务。

19.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后,个人账户资金怎么处理?

答:城乡居民在缴费期间死亡的,退还个人账户全部本息;在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余额可依法继承,并可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

2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過领取人员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办理注销登记申请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办理注销登记时,遵循告知承诺制,参保人员、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不再提供死亡证明或关系证明等材料。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