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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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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4-00015
文号
高财预【2024】5号
关键词
   ;表    ;预算;绩效目标;经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财政;公共预算;支出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自主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1-31 16:27:21
是否有效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2024年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四、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转发<财政部全球领先体育平台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4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程、标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本县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规定对全县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履行双重管理职责。指导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负责消防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县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负责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中央及省、市驻高企业和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提出建议或作出决定。承担全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协调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气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②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③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指导开展洪水干旱灾害调查评价和隐患排查。组织编制全县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洪涝灾害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④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⑤必要时,县应急管理局可根据相关部门的提请,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全县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②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全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全县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3)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在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

①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的综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其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②县发展和改革局依法履行全县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职责,负责全县境内石油、天然气管道(不含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内管道)保护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排查整治隐患,查处违法行为;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管理,保障管道安全运行。

二、机构设置

县应急局现有干部职工22名,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人员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参公管理人员4名,事业编制人员3名;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事业编制人员7名;全部为县财政全额拨款供养人员。

(一)机关内设机构

根据县委县政府批准下达的县应急局三定方案,我局下设内设机构4个,即局办公室、安全监管室、综合减灾防灾室、应急综合协调室。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县应急局现有下设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1个,即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三)直属事业单位

公益一类1个。即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

三、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85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42万元,减少1.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省级下拨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专项经费40万元,而2024年无此项资金,专项经费减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70.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0.02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850.1万元(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50.1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0.42万元,下降1.2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当年财政拨款(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主要是: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5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8.6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27.52万元;

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69.3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0.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351.9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35.68万元,增长11.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基本公用经费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418.14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26.16万元,减少23.1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减少,主要有:

保障运转经费项目3个,主要是项目1:抢险应急车辆运行经费5万元、项目2:应急管理经费5万元、项目3: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经费2万元。项目4: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2024年无此项目)

五、部门(单位)“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2.公务接待费1.8万元,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万元,下降7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使用的1辆公务用车于2022年根据高台县财政局批复无偿转让给高台县益高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4.培训费0.3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15万元,下降3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支出。

5.会议费0.27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支出。

“三公”经费预算3.3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3.5万元。

六、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202.6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49.62万元,增长282.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运行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079.74万元。其中:办公用房696平方米。预算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价值496.68万元;无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132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200.03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2个,主要是应急管理罚没收入、 其他利息收入,分别计划征收200万元、0.03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和谐高台”民生保险项目。

项目概况:为了创新政府救灾模式,减少居民灾后经济损失,增强民生社会保障能力,我县积极探索运用现代商业保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商业保险风险管控功能和补偿特点,实现由“事后救济”向“事前投保”转变,由“财政民生”向“社会民生”转变,在全县实施以平安建设和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为主要内容的“和谐高台、民生救助”保险。

立项依据: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张政发〔2015〕93号)和《中共张掖市委政法委员会全球领先体育平台进一步推进综治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政法〔2018〕81号)等文件精神,我县于2019年3月14日第34次常务会审议了由我局提议的《和谐高台民生保险实施方案》,并决议由我局作为投保主体,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公司为承保主体为户籍登记在高台县的城乡居民按照2元/人/年的标准购买商业保险(家庭财产综合保险、自然灾害火灾爆炸救助责任保险、拥挤踩踏救助责任保险、见义勇为救助责任保险、学生上下学途中意外事故费用补助保险)。

实施主体: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实施周期:2024年3月--2025年2月

实施计划:2024年按合同约定,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台支公司支付保险费。

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需预算资金25.14万元。

预期总体目标:“和谐高台”民生保险是在人民群众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个人商业保险保障后,另外享受的一项社会化补充保障,切实解决了社会治理面临的一些难点问题,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未安排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本单位严格按照县财政要求,将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执行过程按款项支出进度进行了监控并上报财政绩效管理部门,年终圆满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执行良好。

(二)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7个,主要是项目1安全监管、监察工作经费、项目2应急大喇叭使用经费、项目3“和谐高台”民生保险经费、项目4盐池化工园区安全监管经费、项目5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经费、项目6应急指挥大厅重建项目经费、项目7应急指挥管理平台及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涉及财政支出418.14万元。其中:涉及一般公共预算项目7个,涉及财政支出418.14万元。2024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6、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7、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8、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9、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0、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11、“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2024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

      3.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单位预算公开表 (1).xlsx

附件2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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