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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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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3-00139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3-11-03 16:06:14
是否有效

一、什么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当年冬季到次年春季(12月至次年5月),因灾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人员给予的临时生活困难救助。

二、甘肃省救助标准是多少?

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标准为每人130元。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在考虑财政承受能力的情况下,制定不低于本标准的地方标准,对受灾群众进行救助。

三、办理条件及对象: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

四、救助资金的申请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按照“户报、村评、镇审、县定”的程序确定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对象,发放救助资金。

1.户报。受灾人员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或由村(居)民小组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名。

2.村评(核)。村(居)民委员会组织对申请、提名对象民主评议(核实)后确定拟救助对象,并在村(居)民委员会公示不少于7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或民主评议确定异议不成立的,由村(居)民委员会将拟救助对象名单、申请或者提名材料、民主评议(核实)意见、救助对象银行账户等材料报镇人民政府。

3.镇审。镇审核通过上报材料后,制定救助对象花名册并公示不少于3个自然日。经公示无异议,将审核意见和村(居)民委员会提交材料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4.县定。县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镇政府上报的经审核后的资料审核确定。

五、资金发放方式是什么?

通过甘肃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统发监管系统,发放到人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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