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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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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5/2024-0001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4-12 15:29:00
是否有效

一、基本信息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服务对象

自然人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1次

必须现场办理原因说明

第一次采集指纹、照片必须现场办理

承诺时限

20日(甘肃籍人口现场办理,4天送达受理点)

法定时限

60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行使层级

县级

实施主体

高台县公安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编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委托部门

联办机构

特别程序

咨询电话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

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12389

申办主体

自然人

办理地点

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公布(包括街道名称、门牌号、房间号、窗口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进驻大厅

通办范围

全省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中介服务

是否支持自助终端办理

是否网办

网办深度

在线预审(级)

审批结果名称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审批结果类型

证照

审批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结果样本.jpg

审批结果送达

受理点领取、邮寄送达

自然人主题分类

户籍办理

法人主题分类

二、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受理条件

未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甘肃户籍居民。

四、申报材料

户口簿(原件1份、自备、纸质)需本人现场办理,16周岁以下还需监护人陪同。

五、材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六、受理标准

1.内容真实;

2.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七、填报须知

材料真实。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是否收费:否

九、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无。

十、流程图

十一、相关申请材料示范文本

无。

十二、审批结果样本

十三、常见问题

目前,无疑难问题。如果您有疑问,请点击顶部导航栏的“咨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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