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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办理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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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5/2023-00016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公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7-11 15:07:48
是否有效

一、受理范围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三、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四、申请材料  见附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材料来源

材料详细要求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1

户口簿

原件

申请人

原件

必要

  五、办理流程

六、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承诺时限:  6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居民申领(自2018年4月1日起首次申领不收费)、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20.00元/证;居民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40.00元/证(发改价格〔2003〕2322号)

八、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为:辖区派出所

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电话:0936- 6633489

投诉监督电话为:0936-5936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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