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云昊科技有限公司位于高台县盐池工业园,于2020年9月4日通过了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审批,取得批复手续。目前已建设完成了年产600吨对溴氟苯、年产200吨对氟苯甲醚项目生产车间、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辅助用房及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环保处理设施等。二期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2017年11月22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中指出:除按照国家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
(二)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前,公开调试的起止日期;
(三)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验收报告,公示的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要求,我公司对年产600吨对溴氟苯、200吨对氟苯甲醚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调试运行时间进行公示,承诺在调试运行期内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甘肃云昊科技有限公司对年产600吨对溴氟苯、200吨对氟苯甲醚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4月18日进行调试运行。
特此公示!
甘肃云昊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