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县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高台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充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据库,营造非遗保护良好社会氛围,根据《高台县第二次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方案》,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
一、征集内容及范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凡具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均在本次征集范围内。
具体包括:
1.民间文学
如胭脂泉传说、河西宝卷等
2.传统美术
如雕彩玻璃画、红色剪纸等
3.传统音乐
如高台民歌、高台唢呐等
4.传统舞蹈
如舞龙、舞狮、霸王鞭等
5.传统戏剧
如乐善秦腔、红山秦腔等
6.曲艺
如眉户、快板等
7.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
如秦腔獠牙绝技、通背锤八虎棍等
8.传统技艺
如传统挂面、擀毡、打铁等
9.传统医药
如高台接骨法、攒古法、婴幼儿疝气秘法等
10.民俗
如庙会、灯会、节会、祭奠和习俗等
二、征集条件
1.历史性
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至少满足百年历史,三代传承);
2.传承性
传承脉络清晰,确实有史可考,绝非杜撰传说;
3.独特性
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格和典型的地域特色,能够作为地方文化的代表。
三、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四、注意事项
1.秉持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原则,所提供线索需如实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实际情况,资料详实,传承谱系明晰。
2.提供300字左右的书面介绍,包括源流、发展、特点、价值等,可附带有助于说明所提供线索实际情况的影音资料,如录音、录像、照片等。
3.如有实物,需保存完整,保持原貌。
4.已被列为县级及以上非遗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无需再次报送,只对新增传承人进行补录。
五、联系方式
收到线索后,县非遗普查办将按照分布的区域组织普查小组依据非遗线索,有计划、分步骤实地进行探访、调查研究,收集整理再进行下一步工作。各镇普查工作联系人如下:
城关镇 康 秦 18093637618
巷道镇 杨 红 15009365661
合黎镇 石 磊 17718633930
南华镇 郑爱娟 13830683595
宣化镇 闫雪莉 18793695753
骆驼城镇 马思华 15209363502
黑泉镇 张春雪 15346878682
罗城镇 陈媛媛 18209467280
新坝镇 王利萍 15393627680
县文化馆 盛开峰 13909367367
高台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