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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伙人招募公告

来源: 高台县商务局 发布时间:2021-07-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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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高台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确保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为农助农的职能,现面向全县公开招募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合伙人。

一、建设初心

1、让农村享受到城市一样的消费选择。

2、让家乡成为电商创业梦想开始的地方。

3、让农民以更低成本生产、生活。

二、合伙人要求

1、合伙人必须是所在行政村常住村民;

2、年龄18-5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条件优秀可适当放宽);

3、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等电子产品;

4、诚恳勤奋、口碑好,愿意为村民服务;

5、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和组织能力;

6、具有良好的创业能力;

7、专职从事电商人员以及淘宝、苏宁、京东、农村地区有志于农村电商创业的实体店经营者、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农村青年等合伙人优选考虑。(有网络销售业绩的,条件可适当放宽;条件相近的候选对象,贫困户、残障人士优先)

三、合伙人岗位职责

1、入户宣传:向村民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的各项服务功能。

2、网上代买代卖:帮助村民网上购物,并协助解决购物过程中产生的纠纷等问题。

3、便民服务:为村民提供各项水、电、宽带、话费等基础项目的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实现车票代购、酒店预订、本地资讯获取等服务。

4、创业服务:组织当地青年全体参加网上创业就业学习培训、交流分享,营造氛围、培育人才,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5、生产服务:与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企业合作,依托村级服务站网上销售,提供以农业生产技术指导为核心的农资电商服务。

四、场地要求

(一)镇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经营场所要求

1、位于镇村街道;

2、能提供30平米以上的公共服务面积;

3、有便利店、超市、创业网商经营场所、专业合作社等;

4、位于人口集中、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

(二)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点经营场所要求

1、位于行政村人口集中、人流量大、交通便利的地方;

2、能提供15平米以上的公共服务面积;

3、在农村有便利店、超市、专业合作社等。

五、配备设备设施

免费为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提供门头、电脑、货架、桌椅等,同时免费提供岗位技能培训。设备所有权归县商务局,站点合伙人在协议期内拥有使用权。

1、镇级服务站配备设备设施

电脑1台、标签打印机1台、办公桌椅1套、物流货架2组、产品展示柜2组、无线扫描枪、电子秤、门头、喷绘、制度牌、形象背景墙等设施设备。

2、村级服务点配备设备设施

电脑1台、电脑桌椅1套、物流货架2组、打印机1台、扫码枪、无线扫描枪、门头、喷绘、制度牌等设施设备。

六、招募方式

1、有意向者到高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填写合伙人报名表提交申请。

2、联系方式:张建英15682651668

3、联系人地址:高台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附件:

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合伙人报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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