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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行动进行时】持续推进化解全县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走深走实

来源: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尹春 发布时间:2023-03-24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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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坚持把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化解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民生工程来抓,紧盯清零目标,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摸排、研判分析,经过一年半时间的全力推进,全面实现问题化解清仓见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工作落实

为加快解决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成立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自然资源局、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税务局、人行高台支行等15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领导小组,针对登记工作中遇到的不动产权属不清、资料不全等疑难历史遗留问题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定期会商,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形成会商记录,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照执行,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制定下发《高台县化解国有土地上已售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工作方案》, 明确时间节点,细化适用范围,规范处置程序,为全面推进化解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全面开展排查,健全工作台账

通过建立“排查梳理、建立台账、精准交办、调度督查、限时办结、销号管理”的全链条、闭环式化解机制,确保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各成员单位统筹开展摸排梳理工作,结合信访、投诉及咨询掌握的“登记难”问题线索,逐片区集中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力求排查范围覆盖全面,排查户数准确完整。据统计,全县累计排查梳理出“登记难”问题房屋2245套。依据排查出的小区及存在的问题,逐一厘清卡点、堵点,建立问题台账,实行“挂号作战”,全面推行“容缺后补,先行办证”,零距离服务群众,做到核实一批、办理一批,确保重点任务件件落地、事事落细。

三、认真分析研判,对标精准施策

为持续开展化解工作,按照“定领导、定专人、定职责、定时限”原则,建立县级领导包抓和党委、政府主导、行业部门联动、社区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抽调人员组建专班,集中研究处理法律、政策、业务问题,并按照先易后难、重点突破的方式,对梳理的问题分类施策。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积极借鉴外地成功经验,总结提出多种情形的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统一予以化解。面对成因复杂、处理难度大的问题,按照化大为小、化繁为简的原则,主动协调相关部门,由分管领导多次带队上门指导,派出业务骨干限时办结,协同攻坚办证问题,努力做到排查问题应化尽化,及早清零。同时,组织党员干部带头进小区、入家门,通过上门宣传、“敲门促办”等形式,面对面为群众讲政策、算经济账,打消群众办证顾虑,有效提高办证率。

四、聚焦主责主业,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把登记发证作为化解工作的关键和标尺,严格执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并联审批”,在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区开辟“绿色通道”,增设综合受理窗口,专门办理城镇住宅历史遗留“登记难”问题。统筹调整综合受理窗口服务时间,将工作日延时服务至每晚9时,办理业务工作人员实行双休日轮班上岗制度,有效解决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处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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