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玉红、罗田宗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高台县城关镇灵秀嘉苑B段118、119商铺《不动产权证书》遗失,证号分别为:甘(2021)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28961号、甘(2021)高台县不动产权第0028962号,面积分别为:69.14平方米和67.53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声明《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玉红 罗田宗
高台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