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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

来源:高台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1-03-1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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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1年3月12日

访谈嘉宾: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

访谈主题:守护消费安全,促进消费畅通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期在线访谈节目。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今天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思松同志就消费维权工作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赵局长,您好。

赵思松:主持人好,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主持人:消费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赵局长,请您谈谈去年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赵思松:一是消费维权渠道持续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依托甘肃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消费纠纷受理调解机制,确保消费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2020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311件,调处率100%,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二是消费维权执法力度加大。以城乡接合部、农村消费市场作为整治重点,围绕投诉举报集中的热点商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对抽检的不合格商品依法进行处理,倒逼商品供给质量不断提升,全县消费环境持续向好。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积极开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网络交易监管、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解决了一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共办理网络发布虚假广告案件、哄抬价格、食品安全、商标侵权等案件32起,罚没款30.95万元。三是严守“四大安全”底线。坚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底线,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多渠道排查安全隐患。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突出“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食品、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从食用农产品、食品加工、流通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开展食品日常巡查5900余次,网上巡查4970余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835户次;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特种设备以及重点环节的整治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和特种设备运营安全;强化产品质量监管,先后开展了危险化学品、儿童玩具、电动自行车、消防器材等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四是强化信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理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单位(店)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突出特色,增加承诺内容,落实线下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等制度。2020年共培育“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单位(店)11户。进一步规范和落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双随机”抽查等工作,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公示各类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用信息。强化结果运用,对失信企业在荣誉评选、项目审批等予以限制,发挥信用作用,倒逼经营者致力于诚信经营和提升服务质量。去年以来共归集各类信息3.78万条。

主持人:赵局长,今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围绕这一主题,我县市场监管局和消协在“315”活动期间将组织安排那些活动?

赵思松:2021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近年来,伴随着消费升级,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多发,消费者维权诉求和民生期待多元,其中消费安全问题始终是根本诉求和基本底线,这就需要我们强化全局观念,以守护消费安全为主线,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为目标,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为全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具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依法履职,筑牢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基础。这就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认真履行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发挥消费维权社会平台作用,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安全便利消费环境,让消费者能消费、愿消费、敢消费,激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增长。二是找准痛点,满足消费升级安全新需求。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加强监督规制,促进各类消费业态、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个人信息安全,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保护的着力点。三是打通堵点,畅通消费助力经济循环。我们要提高政治站位,同步时代需求,将守护安全作为畅通消费的重要基础,将畅通消费作为守护安全的价值追求,不断提升消费者保护能力、水平,积极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围绕今年的消费维权年主题,我们精心组织了一系列宣传活动:一是围绕主题集中在大什字中心广场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组织协调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市场主体参加宣传活动。二是大力开展消费教育“五进”(进企业、进市场、进景区、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系列活动,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 ,为消费者提供食品、药品、保健品安全、计量等方面的咨询、检测服务。四是开展消费维权行政约谈活动,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五是深入开展维权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集中整治一批广大消费者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六是持续开展“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活动。

主持人:赵局长,2021年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将有哪些计划和打算呢?

赵思松:2021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宣传中央、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重点企业、行业等主体向消费者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常识。二是全面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使12315平台为精准执法、科学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载体。三是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继续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群众消费量大、申诉举报集中、抽检合格率低的四类商品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诉转案”、“抽检转案”,提升消费维权力度和监管执法精度。四是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创建目标,积极做好“放心消费承诺”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进一步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承诺”创建示范单位(店),确保消费安全公平放心。

主持人:赵局长,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在消费过程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赵思松:作为消费者要有维权意识,不仅要学法、守法,还要用法,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广大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及发现制售假冒伪劣线索时,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主持人:好的,本期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赵局长的解答。营造安全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心愿,也是共同的责任。在此呼吁广大消费者秉持科学、健康、理性、绿色的消费理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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