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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你我力量 携手共克时艰

来源: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1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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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谈时间:2020年3月12日

访谈嘉宾: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勤

访谈主题:凝聚你我力量  携手共克时艰

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勤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是践行党“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化解消费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202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们很高兴邀请到了县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国勤同志,就消费维权相关问题进行采访。您好,周局长!欢迎做客我们的访谈节目!

周国勤: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协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致以节日的问候。同时,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县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主持人:周局长,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什么?有什么涵义?

周国勤:2020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凝聚你我力量”。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全球领先体育平台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要求,推动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共建共治共享,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消协确定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凝聚你我力量”。这一主题与现阶段全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现实背景不谋而合。

“凝聚你我力量”,主要有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凝聚社会共识,充分发挥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平台作用,凝聚立法、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媒体等各方力量,推进构建新时代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二是凝聚消费者共识,发挥消费者监督力量,推进消费者参与监督的广度和深度。通过有效的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打造高效、便利消费者反映诉求和建议的渠道,鼓励和引导消费者自觉参与消费环境治理,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三是凝聚经营者共识,发挥行业自律力量,推进落实经营者第一主体责任。通过强化信用建设,促使企业主动承担法定责任、自觉做到诚信经营。引导行业加强自律、规范发展,不断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倾听消费者诉求,避免消费纠纷的产生,最终形成企业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消费舒心的消费环境。

主持人:周局长,消费问题始终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请您谈谈去年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维权方面取得了哪些成绩?

周国勤:一是消费维权渠道持续畅通。进一步健全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将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五条投诉举报热线整合为新的“12315热线”,依托甘肃省12315投诉举报系统和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完善消费纠纷受理调解机制,确保消费纠纷调解及时有效,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不断提高。2019年共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2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二是消费维权执法力度加大。以化肥、农膜、成品油、燃煤、药品、中药饮片、食品等商品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共抽检各类商品143批次,针对抽检不合格商品进行了立案。同时,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商标侵权、网络交易监管、无照经营查处、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解决了一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9年共查办案件18件。三是安全保障工作有效强化。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突出“两个主体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属地监管工作机制,突出重点食品、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强化从食用农产品、食品加工、流通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完成17场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服务工作,开展食品日常巡查5900余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772户次。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强化重大节日、重点时段和重大活动期间安全检查,强化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特种设备以及重点环节的整治检查,确保食品药品市场消费安全和特种设备运营安全。完成了危险化学品、食品相关产品、学生用品、消防产品和煤质管控等专项整治及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任务。四是放心消费创建持续推进。督促企业落实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建立健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处理消费纠纷的“绿色通道”机制。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鼓励“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单位(店)在自选动作上下功夫,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的区域,突出特色,增加承诺内容,鼓励线下落实七日无理由退(换)货、首问责任和先行赔付等制度。2019年共培育“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单位(店)30户、初步验收评定5户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主持人:周局长,2020年,在消费维权方面,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有什么新的打算或工作计划?

周国勤:2020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凝聚你我力量”年主题,着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维权工作。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途径,向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提醒疫情期间消费注意事项。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调动全局人员,充实值班力量,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经营野生动物、哄抬疫情防控用品价格等问题及时转办分流,限时依法查办并反馈。同时,每日整理信息进行统计分析,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数据支持和执法线索。二是围绕年主题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3.15、食品安全周、质量月等活动,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全球领先体育平台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相关各项政策措施,组织重点企业、行业等主体向消费者作出“诚信经营放心消费”公开承诺活动,充分利用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常识。三是全面提升投诉便利化程度。不断完善12315行政执法体系,进一步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使12315平台为精准执法、科学监管、风险预警提供有效载体。围绕投诉集中、媒体监督和社会舆论关注的行业、经营者,继续配合市局做好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和市场机制作用。四是强化消费维权监管执法力度。继续以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群众消费量大、申诉举报集中、抽检合格率低的四类商品为重点,加大抽检力度和抽检频次。强化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强化“诉转案”、“抽检转案”,提升消费维权力度和监管执法精度。五是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围绕“质量放心、服务放心、价格放心、环境放心、维权放心”创建目标,积极做好“放心消费在陇原”示范创建活动,督促引导经营者履行商品质量义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进一步拓展创建的广度和深度,努力培育和创建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店),确保消费安全公平放心。

主持人:周局长,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果认为自己遇到了侵权的事件应该如何维权?

周国勤: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消费者可以通过上述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消费权益。

主持人:在疫情防控的这个特殊时期,恰逢“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请您送给消费者和经营者一个寄语和希望。

周国勤: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我代表高台县市场监管局、县消协向全县经营者再次呼吁: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员工防控知识教育宣传,加强对进场消费者的登记和经营场所及设施用品的通风、消毒、防护等预防控制工作,依法诚信经营,及时处理消费纠纷,化解矛盾。同时,也向消费者发出呼吁:科学防疫、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珍爱生命、远离“野味”,理性购物、依法维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关我们每一个人,更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希望在经营者、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市场环境更加规范有序,让人民群众有更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让我们携起手来,众志成城,万众一心,凝聚你我力量,发挥行业自律,共同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遇到消费纠纷及发现制售假冒伪劣线索时,及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愿天天都是“3·15”,让每一位消费者都能够畅享美好生活。

主持人:好的,本期访谈就到这里。非常感谢周局长的精彩访谈。我们希望广大消费者不断提高维权意识,理性购物、依法维权,也希望通过凝聚你我力量,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

网民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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